教育集团基建工程(物资设备采购)项目进行财务结算时应提供的资料要求
发布人: 舒卫祥 发布时间:2017-10-23 点击: 审核:[freemarker标签异常,请联系网站管理员]
一、基建工程竣工进行财务结算时,财务所需资料:
1、增值税发票
2、工程合同
3、中标通知书
4、项目验收监察报告单
5、项目效能监察记录单
6、竣工验收单
7、工程结算总表
8、工程结算书
9、如有变更,需提供会议纪要。
以上资料备齐后,最后填写费用审批单。
备注:以财政项目资金结算的工程,(1)需提供1-9项及费用审批单复印件各一份(A4纸规格);(2)施工资料(装订完整)并附有工程照片(施工前、施工中、及竣工后)
二、物资设备采购财务结算时,财务所需资料:
1、增值税专用发票
2、合同
3、中标通知书
4、项目验收监察报告单
5、项目效能监察记录单
6、验收单
7、设备资产已做登记
以上资料备齐后,最后填写费用审批单。
备注:以财政项目资金结算的物资设备采购,(1)需提供1-6项及费用审批单复印件各一份(A4纸规格);(2)照片(视具体业务定)。
另外经上级领导通知,即日起,所有基建工程(物资设备采购)项目均由该项目使用单位到财务进行结算。谢谢合作!
财务资产科
2017.10.23